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邢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10221********59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14民初12805号 |
案号 |
(2020)京0114执74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邢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返还张军颖借款本金 20万元;二、邢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张军颖逾期利息(以2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5月4日起至实际付清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08-13 |
发布时间 |
2020-09-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