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兆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226********28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2201民初847号 |
案号 |
(2020)新22执1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伊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周兆良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原告伊州区丰盛市场庄磊蔬菜批发店货款10917元及利息(自2019年1月23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08-03 |
发布时间 |
2020-09-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