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寇会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323********44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2325民初907号 |
案号 |
(2020)新2325执10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明、付玲丽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赵亮返还借款本金300000元并承担利息24000元(截止2019年1月14日),合计324000元。二、被告王明、付玲丽向原告赵亮承担逾期利息,具体利息承担以借款本金3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15日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0‰计算。三、被告罗鹏、窦会灵对第一项、第二项判决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485元,由原告赵亮负担498元,由被告王明、付玲丽负担298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05-19 |
发布时间 |
2020-09-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