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曹世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0625********1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陕0625民初2195号 |
案号 |
(2020)陕0625执4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志丹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曹世军2020年3月30日前返还借款本金600000元及支付从2018年1月18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年利息120000元计算的利息;二、被告曹世斌对该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本案案件受理费9800元,减半收取4900元,由被告曹世军、曹世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志丹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12 |
发布时间 |
2020-09-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