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汪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221********023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沪0113民初21064号
案号
(2020)沪0113执413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0-07-01
发布时间
2020-09-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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