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得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2426********00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吉2426民初446号
案号
(2020)吉2426执5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图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徐得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李继东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自2008年8月10日起至本金付清时止,按月利率2%计算);2.被告孙晓东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并有权向被告徐得志追偿。3.案件受理费3100元,减半收取1550元,由被告徐得志、孙晓东负担。4.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5.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图县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20-07-06
发布时间
2020-08-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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