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10224********16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13民初18802号 |
案号 |
(2020)京0113执59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二被告李保利、马静于2020年1月31日之前共同支付原告马杰君借款本金400万元及利息(以100万元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8%计算自2018年1月14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100万元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8%计算自2018年5月1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200万元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8%计算自2018年5月8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二被告李保利、马静于2020年3月31日之前共同支付原告马杰君借款本金150万元及利息(以150万元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8%计算自2018年5月16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三、二被告李保利、马静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共同支付原告马杰君借款本金450万元及利息(以450万元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8%计算自2018年1月18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四、双方之间再无其他民间借贷纠纷;五、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马杰君负担(已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07-27 |
发布时间 |
2020-09-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