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计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227********16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205民初1948号 |
案号 |
(2020)浙0205执15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波江北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计敏支付申请执行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贷款本金280000元,利息、罚息、复利8900元(上述利息、罚息、复利暂计至2019年4月2日,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计算至款清日止);律师费2 000元,共计标的金额290900元。(2)负担案件受理费2832元,执行费4263.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8-13 |
发布时间 |
2020-09-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