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陕西思迈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38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陕0304民初306号 |
案号 |
(2020)陕0304执3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陕西思迈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原告田维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4081元。二、陕西思迈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原告田维亚2017年度、2018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资2852.57元。三、被告西安银桥乳业(集团)有限公司临潼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原告田维亚2017年、2018年加班工资15037.1元。被告西安银桥乳业(集团)有限公司临潼分公司财产不足以承担的,由被告西安银桥乳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四、驳回原告田维亚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陕西思迈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西安银桥乳业(集团)有限公司临潼分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03 |
发布时间 |
2020-09-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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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杨文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1037738226042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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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稍门十字向东大话南门5号楼1单元4楼10424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