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牟肖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824********09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1424民初404号 |
案号 |
(2020)川1424执3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丹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于2019年10 9日签订的《砂石买卖合同》于2020年6月18日解除;二、被告牟肖应返还原告肖敏的预付款及定金确定为180000元,被告牟肖自2020年7月起在每月的5日前分别支付原告20,000元,直至该款付清时止;若被告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履行任一期付款义务,则原告有权对所有未履行的款项一并申请执行,且被告应另行支付原告违约金20,000元;三、原、被告因2019年10月9日签订的《砂石买卖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已一次性了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丹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7-28 |
发布时间 |
2020-09-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