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219********76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渝0113民初9014号 |
案号 |
(2020)渝0113执47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罗娟在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宋宗平20000元,自2020年起,每年6月30日前、12月31日前分两次各支付原告宋宗平15000元至本金付清时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万州二支行,卡号:6217003760100216571,户名:宋宗平,),如被告有任意一期逾期未足额支付上述款项,则需一次性支付以126500元为基数从2015年3月4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本金付清止的利息及余下全部本金; 二、案件受理费1415元由被告罗娟承担(此款原告已垫付,由被告在支付上述第一笔款项时径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0-08-10 |
发布时间 |
2020-09-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