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福建省海都生活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5956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闽0121民初899号
案号
(2019)闽0121执9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闽侯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福建省海都生活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福州恒丰米业有限公司货款143251.8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自2016年12月22日起至货款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5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3950元,由福建省海都生活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闽侯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19-02-28
发布时间
2019-05-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孙德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005595688012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4号6#楼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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