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盐山县惠农农资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08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冀0925民初1882号 |
案号 |
(2018)冀0925执5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盐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盐山县惠农农资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陈洪亮借款本金35万元及利息10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000元,由被告盐山县惠农农资网络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盐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8-04-23 |
发布时间 |
2018-09-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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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于旭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9257808167123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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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盐山县城南门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