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宗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422********022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04民终447号
案号
(2020)甘0422执11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马宗芳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原告李芳借款本金465000元,并按照年利率6%支付借款本金465000元自起诉之日2019年7月11日起至本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的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会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09-02
发布时间
2020-09-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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