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何盛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2529********33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1023民督888号
案号
(2020)浙1023执27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台州天台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人林海勇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归还申请人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天台支行^~^信用卡透支本金49513.47元及手续费、违约金(手续费、违^~^2^~^约金自2020年5月17日开始按领用合约约定的结算办法计^~^算至欠款还清之日止,但该手续费、违约金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二、被申请人何盛斌应对上述第一项被申请人林海勇应^~^付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申请费380元,由被申请人林海勇、何盛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08-14
发布时间
2020-09-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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