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桂林市报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5470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桂0323民初1816号
案号
(2020)桂0323执57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灵川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桂林市报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陈杨宁、林坚支付违约金38360元(违约金自2017年7月1日开始计算,以原告已交付房价款394646元为计算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二计算支付,暂时计算至 2018年10月30日;之后的违约金按以上计算方式,计至被告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案件受理费759.0元,减半收取379.5元,由被告桂林市报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上述双方应履行义务,于本案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者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灵川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4-28
发布时间
2020-09-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赵小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3235547019091
登记机关
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广西灵川八里街工业园区15-1#A10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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