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泸州市老酒铺酒类销售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9957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晋0122民初584号
案号
(2019)晋0122执35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阳曲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泸州市老酒铺酒类销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山西穗华物流园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720270元及其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按合同约定利息月利率1%计算)。 二、被告泸州市老酒铺酒类销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西穗华物流园有限公司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律师费等费用共计244824.3元。 三、被告张斌、廖睆对上述第一、二项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受理费35724元,由原告山西穗华物流园有限公司负担5203元,由被告泸州市老酒铺酒类销售有限公司、张斌、廖睆负担30521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泸州市老酒铺酒类销售有限公司、张斌、廖睆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阳曲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19-08-05
发布时间
2020-09-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504099577490W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泸州九狮总部经济区九狮路7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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