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高世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2324********00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新2324民初1652号
案号
(2020)新2324执3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高世文借原告孙翠玲现金50000元,该笔借款2018年6月29日至2019年6月29日期间的利息5000元,以上合计55000元,此款被告高世文于2019年11月30日前向原告孙翠玲偿还30000元,于2020年11月30日前偿还25000元;二、如被告高世文未按上述约定期限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原告孙翠玲有权对未履行部分申请法院一次性强制执行;三、原告孙翠玲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76元,减半收取638元,由被告高世文负担,并于2019年11月30日前向原告孙翠玲支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04-08
发布时间
2020-09-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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