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高世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324********00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2324民初1652号 |
案号 |
(2020)新2324执3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高世文借原告孙翠玲现金50000元,该笔借款2018年6月29日至2019年6月29日期间的利息5000元,以上合计55000元,此款被告高世文于2019年11月30日前向原告孙翠玲偿还30000元,于2020年11月30日前偿还25000元;二、如被告高世文未按上述约定期限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原告孙翠玲有权对未履行部分申请法院一次性强制执行;三、原告孙翠玲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76元,减半收取638元,由被告高世文负担,并于2019年11月30日前向原告孙翠玲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04-08 |
发布时间 |
2020-09-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