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829********84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307民初19287号 |
案号 |
(2020)粤0307执56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徐俊自愿支付原告文自贵劳务费199400元,以上款项分四期支付,履行期限及付款金额分别以下:2019年11月、12月、2020年1月份每月月底前支付5万元,2020年2月29日前支付余款49400元,以上款项均支付至原告指定的收款账户(户名:黄耀华,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账号:6228480128594061078)。二、如被告未能如期足额履行以上任何一期付款义务,则原告可就到期及未到期的剩余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由被告自逾期之日按剩余款项的总额按月利率2%支付逾期利息至履行完毕之日止。本案受理费2114元,原告自愿负担1072元,被告自愿负担1072元(以上费用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履行最后一期支付义务时径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28 |
发布时间 |
2020-09-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