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824********17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浙0824民初2622号
案号
(2020)浙0824执15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衢州开化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徐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浙江开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埠支行借款 50000 元,并支付利息(截止至 2019 年 7 月 15 日的利息 4292.68 元,其余利息自 2019 年 7 月 16 日起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被告方丽清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方丽清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徐俊追偿。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开化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08-19
发布时间
2020-09-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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