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702********004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0725民初136号 |
案号 |
(2020)川0725执3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梓潼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孙薇、王尔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白富林借款本金93000元,并从2015年7月1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利息至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被告孙薇、王尔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梓潼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5-07 |
发布时间 |
2020-09-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