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淄博义忠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83497****
执行依据文号
(2017)内0581民初1041号
案号
(2018)内0581执10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淄博义忠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支付原告于洪涛所欠工程款本金42000元,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5月2日期间利息10936.11元,总计52936.11元;被告淄博义忠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自2017年5月3日起至实际清偿本息之日止按所欠本金42000元、年利率24%的标准向于洪涛支付利息;二、驳回原告于洪涛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98元,减半收取799元(原告于洪涛已预交),由原告于涛负担237元,由被告淄博义忠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负担562。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18-01-15
发布时间
2018-04-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8)内0581执109号
立案日期
2018-01-15
执行法院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52936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齐兆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303783497833E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张店区潘南东路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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