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守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926********20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523刑初22号 |
案号 |
(2020)甘0523执4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甘谷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张守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应折抵3日,即自2019年9月29日起至2027年9月25日止。) 由被告人张守涛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孙小义、史世棠、王琪、王倩因被害人伤亡产生的医疗费10085.15元,误工费1310元,护理费1310元,营养费18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900元,丧葬费36852元,共计50637.15元; (本项义务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四、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孙小义、史世棠、王琪、王倩的其它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甘谷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8-05 |
发布时间 |
2020-09-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