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守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926********203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0523刑初22号
案号
(2020)甘0523执46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甘谷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人张守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应折抵3日,即自2019年9月29日起至2027年9月25日止。) 由被告人张守涛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孙小义、史世棠、王琪、王倩因被害人伤亡产生的医疗费10085.15元,误工费1310元,护理费1310元,营养费18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900元,丧葬费36852元,共计50637.15元; (本项义务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四、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孙小义、史世棠、王琪、王倩的其它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甘谷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08-05
发布时间
2020-09-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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