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翁水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523********48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沪0115民初75835号
案号
(2020)沪0115执恢33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翁水文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全部未付租金43,619.55元; 二、被告翁水文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9月2日的逾期利息3,979.66元,以及自2019年9月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截至2019年9月2日的应付未付租金31,392.47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以实际逾期天数计算); 三、被告翁水文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律师费损失3,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0-07-13
发布时间
2020-09-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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