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0103********6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4225民初379号 |
案号 |
(2020)新4225执2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裕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吴成于2019年7月20日之前一次性向原告胡洪亮偿还欠款120240元及利息2400元、共计122640元。案件受理费2752元、减半收取1376元(原告已预交)、由寄费55元、合计1431元、由被告吴成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裕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04-08 |
发布时间 |
2020-09-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