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忠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324********00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2324民初118号 |
案号 |
(2020)新2324执3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刁文庆于2019年4月2日前向原告徐领偿还借款本金50000元,并从2016年4月1日起按月利率2%向原告徐领支付利息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二、被告刁文庆于2019年11月30日前向原告徐领偿还借款本金50000元,并从2016年4月1日起按月利率2%向原告徐领支付利息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三、被告陈忠对被告刁文庆的上述借款本息在156300元的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刁文庆于2019年4月2日前向原告徐领支付诉讼费141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被告刁文庆、陈忠负担,于2019年4月2日前向原告徐领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04-13 |
发布时间 |
2020-09-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