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袁相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2625********05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1023民督860号 |
案号 |
(2020)浙1023执27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台州天台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陈达葱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申请人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天台支行借款本金^~^199993.6元及相应利息(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款项履行^~^完毕之日止);^~^二、被申请人袁相红对上述第一项被申请人陈达葱应付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申请费1465元,由被申请人陈达葱、袁相红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8-14 |
发布时间 |
2020-09-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