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湖南一朵生活用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950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181民初11669号 |
案号 |
(2020)湘0181执35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刘祥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梅州市久丰客家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支付投资款本金1 100万元及固定回报收益、违约金(固定回报收益及违约金计算方式:以1 10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7月30日起至2019年6月28日止,按年利率10%计算;以1 10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29日起至实际支付回购款之日止,按年利率16%计算;其中已履行100万元);二、湖南一朵生活用品有限公司对刘祥富上述第一项所负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三、驳回梅州市久丰客家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35 417元,减半收取67 708.5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 000元,合计72 708.5元,由梅州市久丰客家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负担12 708.5元,刘祥富负担60 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4-22 |
发布时间 |
2020-09-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祥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006895012501 |
登记机关 |
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坪头北路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