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武汉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002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133民初2558号 |
案号 |
(2020)冀0133执2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赵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武汉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返还原告中山市函硕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保证金5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25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赵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4-07 |
发布时间 |
2020-09-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祝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15300218474N |
登记机关 |
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办事处大桥村(文化路东)联投广场商业区一期第22幢12层办公16号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