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钟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522********0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渝0241民初90号 |
案号 |
(2020)渝0241执6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秀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钟诚、吴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富登小额贷款(重庆)有限公司秀山分公司借款本金318538.86元及利息、逾期利息、账户服务费(计算方式为:以318538.86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从2015年6月4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秀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0-03-24 |
发布时间 |
2020-09-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