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省白沙消防工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436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583民初849号 |
案号 |
(2020)闽0583执49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福建省白沙消防工贸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南安市金融发展服务有限公司借款120000元及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计至2020年1月8日止为123797.5元,自2020年1月9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以12000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二、被告福建省白沙消防工贸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南安市金融发展服务有限公司借款180000元及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计至2020年1月8日止为344020元,自2020年1月9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以18000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三、被告福建省白沙消防工贸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南安市金融发展服务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6000元;四、被告庄诸葛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庄诸葛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福建省白沙消防工贸有限公司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8-17 |
发布时间 |
2020-09-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庄诸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583154368158F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霞美镇滨江产业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