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创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339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闽0583民初7809号 |
案号 |
(2020)闽0583执50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与被告卢明和、福建创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6日签订的编号为2013年南贷字staa2013126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二、被告卢明和、杨兰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借款本金206900.9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与合同的约定计算);三、被告福建创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卢明和、杨兰追偿;四、驳回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8-18 |
发布时间 |
2020-09-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保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5835633989567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南安市水头镇海联创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