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贺红琼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526********29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云2504民初2653号 |
案号 |
(2020)云2504执6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弥勒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贺红琼、高山明于2018年11月25日前偿还原告云南弥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2017年10月11日起至2018年7月25日止金碧贷记卡透支款本金30024.2元、利息2496.57元、违约金1910.14元,合计34430.91元;并以实际所欠透支款本金为基数,支付自2018年7月26日起至透支款本金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和违约金。二、案件受理费660元,减半收取计330元,由被告贺红琼、高山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弥勒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3-13 |
发布时间 |
2020-09-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