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孟军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301********38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306民初20807号 |
案号 |
(2020)粤0306执149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1200610675】。一、被告曹毅蕾、孟军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罗发偿还借款人民币197811元,并支付利息(以人民币197811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从2018年5月19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以及担保费人民币1000元;二、被告赵钢对被告曹毅蕾、孟军辉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罗发的其它诉讼请求。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018元,由原告罗发承担1800元,被告曹毅蕾、孟军辉、赵钢承担221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6-05 |
发布时间 |
2020-09-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