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雍佳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030********03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1725民初2872号 |
案号 |
(2020)川1725执10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渠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雍佳灵欠原告刘斌借款本金54000元,定于2020年1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则原告刘斌放弃要求被告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二、若被告雍佳灵未能按照上述约定偿还借款,其借款54000中的50000元,按月利率2%计算向原告支付自2017年6月9日起至借款本金还清时止的利息。原告刘斌有权就剩余借款本息一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1318元,减半收取659元,由被告雍佳灵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8-17 |
发布时间 |
2020-09-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