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182********54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0182民初1230号 |
案号 |
(2020)川0182执恢4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彭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陈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原告张玉才借款100 000元,并以借款100 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自2013年3月26日起至借款付清之日止的资金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彭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8-18 |
发布时间 |
2020-09-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