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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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延边海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延边州丽景置业有限公司 延边建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执行财产保全裁定案件 结案通知书 (2021)吉2403执保739号 申请人王**与延边森林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王**于2021年8月12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于2020年8月12日立案执行,于2021年8月26日作出执行保全裁定书,查封、冻结、扣押被保全人延边森林食品有限公司名下的价值260000元财产,查封被保全人延边森林食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敦化市胜利北大街33号、房权证号为FQ00155980、户号为0001001、面积642.10平方米的办公房屋,查封期限为三年。 至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2021)吉2403执保739号申请人申请人王**与延边森林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
| 裁判日期 | 2021-8-26 |
| 发布日期 | 2021-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