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审小额诉讼案件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纵横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重庆纵横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借款本金8333.31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8333.31元为基数,从2018年11月28日起按月利率0.8%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若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承担。(此款原告重庆纵横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缴,被告***在履行前述义务时一并支付给原告重庆纵横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7-28 |
| 发布日期 | 2021-09-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