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9-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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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郸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郸城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1625执恢363号

朱玉峰、汪广西:

朱玉峰与汪广西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2000.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1760元,余款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2021年8月18日将该款转付给朱玉峰。至此,朱玉峰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1625执1695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九日执行员:王博全

书记员:高海伟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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