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案件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范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城支行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范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0926执1963号河南范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鲁书银、张爱英、鲁延海、叶书省、林现达(被执行人):河南范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鲁书银、张爱英、鲁延海、叶书省、林现达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0830.91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87313元(含案件受理费1193元、保全费1120元)。至此,河南范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926民初1460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
| 裁判日期 | 2021-8-30 |
| 发布日期 | 2021-09-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