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9-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新区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和政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原告***医疗费为31203.15元,误工费为263天X175元=46025元,护理费为263天X105元=27615元,残疾赔偿金为23767元X20X20%=95068元,二次手术费为20000元,鉴定费为4000元,各项损失共计223911.15元,其中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61746.69元,除去已经垫付的49000元,实际再给付原告12746.69元;

二、被告人保财险兰州新区分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110000元,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41164.46元,共计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51164.46元。

三、被告人保财险临夏分公司赔偿原告***损失11000元;

案件受理费1211元,由被告***承担727元,被告人保财险兰州新区分公司承担484。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上诉于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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