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蚌埠中晨贝隆路桥建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鹿邑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蚌埠中晨贝隆路桥建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工程款工程保证金500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800元,原告***负担1666元,被告蚌埠中晨贝隆路桥建筑有限公司负担813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7-16 |
| 发布日期 | 2021-0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