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阳市殷都区北蒙街道办事处西大姓村民委员会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台前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台前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0927执保270号 河南台前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梁久华、胡桂芹、陈明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于2021年9月1日立案,于2021年9月2日对梁久华、胡桂芹、陈明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将胡桂芹名下银行账户余额3497.79元、支付宝账户余额1338.13元予以冻结,将陈明强名下银行账户余额2822.20元予以冻结,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九月六日 |
| 裁判日期 | 2021-9-6 |
| 发布日期 | 2021-0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