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9-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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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予申请人重庆多弗建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诉前保全申请。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重庆多弗建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取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1-8-13
发布日期 202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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