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9-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岛商信商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利钻商贸有限公司
中西部对外建设工程江苏有限公司
济南蝉蚨经贸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票据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鲁0112执恢866号

申请执行人:济南蝉蚨经贸有限公司,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5MA3F6MWG3D。

法定代表人:徐红妍,总经理。

被执行人:山东利钻商贸有限公司,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2MA3BXGGLXM。

法定代表人:孙延信,执行董事兼经理。

被执行人:中西部对外建设工程江苏有限公司,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0MA1NDOJCXJ。

法定代表人:吴广龙,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青岛商信商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3MA3P7WRD9J。

法定代表人:于形势,执行董事兼经理。

被执行人:于形势,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济南蝉蚨经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利钻商贸有限公司、兴化市名流钓具有限公司、青岛商信商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中西部对外建设工程江苏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中,依据本院作出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鲁0112民初2822号民事判决,本院向山东利钻商贸有限公司、兴化市名流钓具有限公司、青岛商信商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中西部对外建设工程江苏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责令其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2021年6月15日,兴化市名流钓具有限公司自行向济南蝉蚨经贸有限公司过付25万元;2021年8月6日,山东利钻商贸有限公司自行向济南蝉蚨经贸有限公司过付306557.57元。执行费7966元,兴化市名流钓具有限公司向本院交纳执行费3650元,山东利钻商贸有限公司向本院交纳执行费4316元。至此,济南蝉蚨经贸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鲁0112民初2822号民事判决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鲁0112民初2822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

二零二一年八月六日

裁判日期 2021-8-6
发布日期 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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