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电智云控股有限公司 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阿拉善盟苍天大漠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金融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阿拉善盟苍天大漠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电智云控股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53,843,492.29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同价值的其他财产及权益(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自冻结之日起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自查封、扣押之日起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自查封、冻结之日起三年)。 案件申请费人民币5,000元,由申请人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1-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