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9-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商水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原告***车损费7630元、评估费2000元等共计9630元。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6-28
发布日期 20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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