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9-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帆度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江西日普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新昌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624执2769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浙0624民初638号民事调解书,于2021年7月21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骏达轴承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优特轴承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双方通过锻件数量的清点已确认锻件失落的数量为84042个,损失价值为185343.22元;另(2021)浙0624民初638号民事调解书第三项为浙江骏达轴承有限公司需赔偿浙江优特轴承有限公司锻件损失64789.47元。

因此,浙江骏达轴承有限公司共计需赔偿浙江优特轴承有限公司锻件损失250132.69元,双方同意一并在本案加工费中进行抵扣。

综上,本案执行标的金额524759元,执行费7647.59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币274626.31元(524759-250132.69)+7647.59元(执行款274626.31元因(2021)浙0624民初3570号民事裁定书现已财产保全),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裁判日期 2021-9-18
发布日期 2021-09-2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