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南昌昌源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通用电气高压电气开关(苏州)有限公司 通用电气高压设备(武汉)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南昌昌源电力物资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305982.66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银行存款冻结的期限为一年,动产、不动产的查封期限分别为二年、三年,查封期限届满前15日内申请执行人书面向本院申请续冻、续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5-18 |
| 发布日期 | 2021-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