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门市顺衡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不动产登记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2021)粤07执649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本案将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
| 裁判日期 | 2021-7-29 |
| 发布日期 | 2021-09-28 |